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等21家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自行组织培训的批复

粤注协〔2016〕89号
来源: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年07月06日 浏览: 次 字体:
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
你们上报的2016年度自行组织培训或参加总所培训的申请已收悉。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》、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同意你们的申请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执行:

一、各会计师事务所(含分所)(以下简称“事务所”)应根据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》的要求,切实做好本所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。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,合理制定培训计划;培训中应认真做好课堂管理、学员考勤、学时统计、结业考试等各项工作,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,不走过场。

二、请各事务所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所的培训课程安排及学员考勤记录、结业考试记录、学时统计等材料上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,同时上传电子版。省注协对各事务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学员的学时。

省注协联系人:梁浩斌,电话:020-83063586,电子邮箱:179095070@qq.com 。

附件:广东省2016年度自行组织培训会计师事务所(含分所)名单

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
2016年7月6日

附件:

广东省2016年度自行组织培训会计师事务所(含分所)名单

序号 事务所
1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2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3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4 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5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
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8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1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1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1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佛山分所
13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
15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佛山分所
16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珠海分所
1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
1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州分所
1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珠海分所
20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21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

 

相关文章

  • 没有相关内容

相关部门网站

网站地图